第(1/3)页 “不能走!” 面对李雷的提议,伍天坚决摇头:“学校里还有这么多幸存者,如果我们走了,他们就彻底没救了。” “可是,” 李雷为难道:“这么多丧尸,我们就算留下来,也只是多两具尸体而已。” 伍天沉默。 随后道:“雷子,你忘了我们之前吗,之前我们被丧尸包围,是猎巫人牺牲了好几个人的生命,才救下了我们,其实我们早该死了。” “现在我们加入了猎巫人,又怎么能为了自己活命,抛弃这么多幸存者。我们这么做,对不起之前救我们而死掉的前辈,也对不起我们猎巫人的使命。” “我知道了,天哥。” 李雷点点头,不再提逃跑的事情,眼神坚决。 “方洛兄弟,” 伍天又看向方洛:“你先走吧,以你的实力,完全可以离开这里。我记得你是洛城人,你回去之后如果遇到其他猎巫人,就把这里的事情告诉他们,让他们向组织求援。” 方洛看了伍天一眼。 之前伍天和李雷的对话,他全都听到了。 以伍天、李雷两人实力,在丧尸没靠近之前,是有机会逃出去的。 不过,他们竟然没这么做。 而是选择留下来,想要燃烧自己,保护幸存者。 方洛也不知道,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的行为。 是傻? 以伍天、李雷两个人的实力来看,他们两个的价值,是远远超过几千个普通幸存者的。 损失两个花大量精力、物资培养的精英,去救几千个普通幸存者,而且还大概率救不了的情况,可以说是血亏。 裤衩子都亏没了。 绝对是傻。 但是,方洛觉得伍天不是傻,用热血、伟大来形容伍天,更加的合适。 伍天肯定知道逃跑才是最佳选择。 但是他没有。 而是依旧选择留下来,完成不可能的战斗。 或许,这么做的意义不大,可用鲁莽形容。但是,炎国最不缺的就是一腔热血的人。 也正是有这些一腔热血的人,炎国才能在末世继续坚挺。 “你们都不走,我走什么?” 热血是具有感染力的,方洛也打算鲁莽一次,而且这些丧尸也是在追杀他的: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