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韩跃为什么要暴起杀人,原因其实很简单,他是受了程咬金和刘宏基两人的启发。 以前他只以为朝堂之争很容易,无非就是在上朝期间唇枪舌战。结果今日才发现自己想的简单了,朝堂之争无处不在,借用后市一句话,这叫硝烟到处弥漫,手段无所不用其极。 为了打压对方阵营的一点士气,老程和刘宏基堂堂国公能出手揍一个小辈,若是给不懂之人看了,肯定会感觉大为惊异。 就算赢了又如何? 赢了也只赢那么一点点,而且还要背上不要脸、滚刀肉、无耻之尤等等不好的名声。 偏偏老程和刘宏基仍然义无反顾的做了。 原来朝堂是这么玩的! 一点一点积累优势,由量变引发质变,积累冲天优势,然后大势横扫,宛如狂风扫落叶,让对手再无反击可能。 韩跃心中生起一种明悟。 他经验还是太浅了,虽然有远超这个时代的见识,但是少了一份经年的资历熏陶,其实古人并不比现代人笨,他们的争斗手腕甚至更强。 昨夜韩跃原本打算交出几项产业,这叫做守拙,也叫做潜势,但是韩跃忽然发现不能直接这么搞,虽然产业还是要交,但是交的方式要改一改。 “老虎收缩爪牙是为了蓄力,饿狼匍匐身体是为了猛攻。我今天交出一些东西,是为了将来拿回更多……” 但是这里有个前提,不能让人感觉自己好欺负。 朝堂之争是由一点一点小优势聚成,一旦给人产生他很容易欺负的错觉,那么对方阵营必然会继续攻进。虽然每次从他手里拿走的不多,但是绝对会持续不断的伸手。 “这样不行,不符合我的本意……”韩跃心中明悟,所以他在殿门口暴起杀人。 程咬金和刘宏基能出手去揍一个小辈,我为何不能用天子剑砍死一个官员? 只要达到目的,杀伐也是一种手段。 “我交归我交,这是我自己愿意的事情。你们来拿不行,我会砍掉你们的爪子。”韩跃的心境几乎在一个早晨之间迅速提升。 有时候人的成长就是这么简单! 他原本是一个无所追求的小混混,后来因为田家庄百姓身死,所以觉得自己该担负一点责任,于是弄了不少产业照顾孤寡。 后来有了钱有了权,又觉得该帮一帮穷苦人吃饱饭,于是带着十万百姓去关外建立互市。 再后来有了兵有了将,又认为应该为汉家民族做一些贡献,于是带领大军干掉了颉利可汗…… 第(1/3)页